关于2015年新创基金会利息收入的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校友基金会(简称:新创基金会)关注到有校友对2015年新创基金会财务报告中的利息收入过低提出质疑,认为2014年年末结余7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而利息收入仅有7000余元,收益率低于2015年银行活期利率。谨此说明如下。

摘要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简称教育基金会)账户资金法律所有权属教育基金会,任何利息与理财无法计入新创基金会财务报表;

2、因2015年新创基金会独立注册过程中需预留200万元注册资本,除此之外账户活期余额较少,故无法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定期存款。

3、已有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在2015年末未到期,未确认为2015年利息收入,已于2016年到账。

详情

1、中央财政为高校捐赠提供财政配比[注1,为确保中国科大获得最大限度的捐赠配比,新创基金会募捐到的大额捐赠常直接汇入教育基金会;因此2015年年末结余中属于教育基金会的约530万元资金法律所有权属科大(募捐来自新创),任何理财与利息无法列入新创基金会财务报表。新创基金会的利息收入为约190万元本金的活期利息。值得指出的是:新创基金会以中国科大利益最大化为最高追求,一直为母校争取更多资金为目标(尽管争取的捐赠配比,新创基金会无权使用)。中国科大赢得的财政配比,远高于比新创基金会牺牲的利息收入

2、2015年7月前,新创基金会法律上属于中国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管辖的专项基金计划(非独立)。独立注册过程中,需预留200万元注册资本等待验资。因相关部门不告知何时验资准备,此期间数月内200万元随时保持活期状态,原有的定期存款或理财方案无法实施。注册资本验资过程中,200万元被相关部门要求存放于其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结束后,新创基金会独立注册在7月24日被核准,立即向招商银行申请开户。但直到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新创基金会的开户申请。9月1日上午9点,新创基金会在招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开通账号。此期间,基金会早已和招商银行沟通了解到申请与开户排队时间较长,曾多次动用关系请求加速。令人痛惜的是:7月1日,基金会刚获得验资报告,民政部发文取消公益基金会验资环节。因此,在横跨年中的验资与申请开户过程中,200万元注册资本最终只获得根据活期利率归还本金和利息。这是新创基金会完全不能抗拒的因素。

3、2015年之前的定期存款和2015年购买的理财产品,于2015年年末未到期,故未确认为2015年利息收入。当时正在产生部分理财收益。定期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已于2016年到账,并将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入账[注2]。

关于基金保值:2016年年初,新创基金会理事会会议中预计捐赠收入将大幅提升,故已于会议上成立财务委员会,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校友制定理财方案,该方案将于2017年起实施。

新创基金会感谢中国科大校友与网友的支持与监督。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校友基金会

( 中国注册名: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

美国注册名: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Initiative Foundation(USTCIF))

2016年12月12日

注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指出: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高等学校捐赠,拓宽高等学校筹资渠道,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设立配比资金,对中央级普通高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奖励补助。“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一直执行至今。

[注2]:根据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前述定期存款与理财产品的收益尚未到期,但仍应当计入部分理财收益。然而基金会聘请之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中小企业对这种理财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更为简便易行。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