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再获批

基金会再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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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底,北京市财政、国税、地税与民政局联合颁发文件,新创基金会连续第三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06年12月运作以来,新创基金会致力于为捐赠者提供减税优惠服务而努力。新创基金会通过中国科大教育基金会,为大额捐赠者(10万元以上)提供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服务。

2010年5月,新创基金会获里程碑式突破,即捐赠者在中国大陆境内通过新创基金会捐赠科大获税前扣除优惠,开始为公益捐赠者提供该项服务,协助获得税前扣除优惠。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连续三年,中国大陆全境捐赠个人(或企业) 通过新创基金会捐赠科大将获得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依法减免的利益。该税前扣除资格为捐赠人带来关键税务优惠。

今后,新创基金会将为捐赠者提供专业的税前扣除服务,感谢并期待校友持续捐赠支持中国科大。

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流程

个人捐赠减税流程:

1.出具统一的捐赠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2.捐赠人将收据及时送到本单位财务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文件、年检资料复印件;

3.请财务部在申报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一项填充员工捐赠额(操作截图见下页图1)。财务部门计算捐赠人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额,无扣缴义务人的,自行计算税前扣除额;

4.原始收据由单位或捐款人妥善保存备查。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流程:

1.出具统一捐赠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2.向财务部门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文件、年检资料复印件;

3.企业在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全额列支,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做相关帐务处理;

4.原始收据由企业妥善保存备查。

图1. 捐赠个人申请税前扣除时填报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操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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