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利待遇是我会在岗位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基金会的归属感,从而增加基金会的凝聚力。
第二条 下面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我会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及标准
第三条 社会保险
我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 公积金
我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五条 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基金会为转正或实习期达到半年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
第六条 补贴福利
我会为转正后员工设立以下补贴:
(一) 餐费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随每月报销一同发放。
(二) 交通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随每月报销一同发放。
(三) 通讯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员工涉及的工作内容,按照最低每人每月50元、最高每人每月100元,留存充值缴费发票报销。
第七条 文娱福利
基金会正式员工每月享有两次观影福利,留存电影票根报销。
注:①每位员工可带一位家属观影;②若每月由于时间安排或电影档期等问题不能及时观影,可累计3个月同时报销,逾期作废;③该福利截止到当年12月,不记作跨年累计;④两次观影票价共计不超过120元的部分予以报销。
第八条 节日福利
凡是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基金会员工均可享受节日福利,具体执行由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福利方案报秘书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九条 福利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7-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