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新创基金会将获税前扣除优惠 返回专题首页

校友基金建设获得里程碑突破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友新创基金会(简称新创基金会)建设校友基金的努力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新创基金会从2010年5月起在中国大陆境内公益捐赠新创基金会将获税前扣除(简称减税)优惠。稍早新创基金会已为大额捐赠者(10万元以上),通过中国科大教育基金会提供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服务。此次新创基金会又将减税优惠迅速延伸至一般捐赠者。今后,即使捐赠数十元的小额捐赠者,如有减税意愿,新创基金会将一概提供减税优惠服务。

2006年12月运作以来,新创基金会致力于为捐赠者提供专业规范服务。为包括小额捐赠者在内的公益捐赠者提供减税优惠,是新创基金会付出艰苦努力后获得的里程碑突破!

根据国家财政、民政与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企业向新创基金会捐赠的款项,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通常捐赠额未超过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新创基金会已联系2010年5月起的捐赠者为其提供减税优惠服务。今后,新创基金会将持续为公益捐赠者提供该项服务(例如提供详尽《公益捐赠之税前扣除手册》),协助获得减税优惠。

新创基金会感谢并期待校友持续捐赠支持中国科大,并为捐赠提供更专业服务。


捐一千,减税两百?——何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

简而言之,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给捐赠方的税务减免“奖励”。捐赠可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捐赠人少缴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通俗但不完全准确的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能达到“捐1000,减200(个税)”甚至“捐1000,减450(个税)”的优惠。以月应税收入8000元的校友为例,她向中国科大捐赠1000元,可抵扣200元个税(此时个税税率为20%)。她的实际捐赠开销是800元,中国科大得到了1000元(200元个税从国家税务抵扣中转移支持中国科大的教育事业);而对月应税收入超过10万元(例如11万元),向中国科大捐赠1000元,可抵扣450元个税(此时个税税率为45%)。她的实际捐赠开销是550元,中国科大得到了1000元(450元个税从国家税务抵扣中转移支持中国科大的教育事业)。

2010年5月中旬,我们为中国科大在北京获得第二张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牌照(此前的2009年12月,校方的中国科大教育基金会被安徽省民政、财政、国 税与地税四部门联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中国科大的两张税前扣除牌照均在中国大陆全境有效,可为捐赠个人(或企业)获得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依法减免的利益。该税前扣除资格为捐赠人带来关键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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