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峰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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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父母官对话中国科大企业家

2011年3月12日,“新合肥与科大校友之发展机遇”对话会暨主题晚宴在北京唐拉雅秀酒店红宝石厅进行。全国人大代表、合肥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存荣与50余名中国科大企业家校友相聚,分享近年来合肥经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坦承回答企业家们关心的问题。

刘庆峰3月9日在中国网接受访谈(照片转自:中国网)

在对话会现场,刘庆峰是焦点,吴存荣市长拿他“开涮”。对话环节结束前,主持人张树新又点名“庆峰,据说你主张立法限制员工跳槽,这几天被网民骂得很惨。这事儿你解释解释?” 刘庆峰立即感谢“树新师姐给我澄清的机会!”

所谓刘庆峰提议“立法限制员工跳槽”事件,由头是3月9日他接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主题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直播访问,被问到如下问题: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一方面找工作因没有工作经验被拒绝,一方面如何积累工作经验?

刘庆峰在9日晚直播中,试图从三个层面分析分析,给出解药,其中不乏加强职业院校与工科院校增强企业对接的建议。他也指出企业劳动培训的困难,抱怨员工跳槽“没有任何可追究的责任”。刘庆峰期望“劳动法在有的环节还要修改”,“更好的法律保护(企业)”;并未提及“立法限制”。刘庆峰向中国科大校友倾倒苦水,批评“有些网站断章取义,将新闻标题改为刘庆峰主张立法限制”,之后自然舆论大哗。

听完解释,主持人张树新笑道“你现在是千夫所指啊!” 刘庆峰只好自嘲“还好嘛。上网看还是有10%的人支持我啊。”

根据刘庆峰3月9日访谈的文字实录与视频、录音文件对比,刘庆峰确未主张“立法限制员工跳槽”。但多数网络评论皆从此论点出发痛批刘庆峰。批判刘庆峰的评论家们多少仔细阅读访谈原文,令人生疑。而向生造出的“假想敌”,恰恰说明,中国新闻记者与评论家们不具备核实新闻来源的基本素养。而网民更批评“法为刘庆峰所用,法为刘庆峰所立,典型的当权霸道社会老大!”,已近控诉“人民公敌”了。

新《劳动法》颁布以来,企业家们私下或公开表达对若干条款之异议,乃民主社会常情。刘庆峰既为全国人大代表,为其代表之特定利益群体(而非全民)鼓与呼,此国会议员之权利,应受保护。刘庆峰为企业代言之言论,尚属温和。网络与民意当善待而非曲解企业家陈情之权益。

刘庆峰主张“更好的法律保护”问题全文

中国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各位代表大家晚上好!我是中国网的记者,有位网友说,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面临着就业的问题。现在许多企业在招聘时都特别强调工作经验,如果没有工作经验会往往被拒之门外。但是如果所有的企业都不招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去积累工作经验。请问刘庆峰代表,您作为一名企业老总,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刘庆峰:其实这个问题确实是困扰我们当代大学生最困难的问题之一。我记得去年在网络上有一个著名的段子,“当年诸葛亮都没有工作经验,凭什么要我有工作经验”,这个问题应该从三个角度来看,首先从目前我们国家培养体系来说,比如青年人才还是应该从两个角度来看,比如说职业类院校、工科类院校,培养的应该是尽量被社会很快使用的人才,但是一定不能要求所有的大学都这样培养。这样培养以后,我们未来人才的潜力就没有了,其实应当有相当一批重点的大学,应该在大学期间就是给学生打基础的,那他有宽泛的知识面,有很多的学习能力,未来进入社会一两年之后做任何很也都可以做的很好,才能够有未来的潜力,才能真的成为未来国家的脊梁。所以我觉得从我们整个培养体系中间不能要求所有的高校对接社会直接的需求,而是真的需要有一批学校在培养人的基本素质方面下工夫。这是第一个层面。

刘庆峰:第二个层面,解决目前的实际就业问题。一是职业类院校、工科院校,要紧跟时代的脉搏,紧跟企业的需要,了解社会需要什么,特别是跟企业对接。现在有很多高校的老师根本不知道企业需要什么,根本不懂得企业实际应用的技能,所以高校和企业的对接一定要鼓励,尤其是职业院校。二是劳动法在有的环节还要修改,现在的劳动法很好,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有很好的帮助。但其中有一条,劳动者违约之后几乎没有违约成本,企业不愿意培训新的员工。如果我招聘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假如说三年劳动合同他能够完全履行完,企业不担心他违约,那我觉得他就会投入,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培养他一两年之后他说跳槽就跳槽,没有任何可追究的责任,所以我也建议这个问题从两个角度考虑,学校培养和企业对接好,企业培养这些人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有更好的法律保护,使被培训者能够如实履约。

刘庆峰:第三个层面,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其实还要靠真正的企业创新,靠大量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起来。我们一定要把内需、自主创新做好,使得就业面扩大,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 中国网“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访谈视频原文,点击这里;所谓刘庆峰“立法限制”的原文问答出现在22'10-25'00分左右。刘庆峰对《劳动法》的评论特别是对劳动者与企业的权益等评论出现在24'35分。

2. 中国网“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文字实录原文,点击这里

庆峰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图片花絮

致谢:本页照片除注明外均为李玉辉(973)提供。

2011-03-15 上一篇: 《运行经费审批制度》原则通过 下一篇: 北京校友会通过2010年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