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校友会与新创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里程碑与流程

中国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下文简称“我会”)自2009年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我会的全部收入来自校友教育捐赠,该资格从税收法规层面保障了,校友捐赠不视同企业路润,不被课以企业所得税。

中国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在2015年7月24日发起成立新创基金会(注册名: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新创基金会自2015年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本文记录的是新创基金会与发起人北京校友会历年非营利组织资格的历史。关于另一项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里程碑记录点击这里

北京校友会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文件记录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5年,5年内不需要年检与递交任何材料。我会连续获得该资格的信息如下:

2010年7月13日,《京财税〔2010〕1183号。我会位于“北京市200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2015年2月26日,《京财税〔2015〕188号》文件,我会位于“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但文件中错误的将我会名称标注为“中国科技大学北京”)

2015年5月18日颁发的《京财税〔2015〕860号》文件,我会位于“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

2016年6月颁发的《京财税〔2016〕900号》文件,新创基金会(注册名: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位于“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文件原文点击这里

以下为我会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流程记录:

我会申请2009~2013年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2014年12月申请2014~2018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5年,5年内不需要年检与递交任何材料。但要看单位盈亏情况,若盈利需要上税要到国税大厅去做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可到国税大厅领取,若亏损不用上税可不用备案。

一、申请受理机关

我会应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18年和2019年初和年底需关注并询问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2014年负责人为国税局所得税科李明哲88976960),确定应何时提出申请。

三、相关材料及要求

根据京财税[2014]546号和财税[2014]13号文件规定,相关材料及要求如下:

1.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含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报告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2.我会的章程,应使用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核准盖章的章程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要求:应包括非营利性收入的取得方式及营利性收入的来源;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活动的项目名称、活动时间和地点、支出金额(含货币性和非货币性);其他合理支出的支出(处置)项目以及支出金额(含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等。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收入及支出明细。

6.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7.北京市民政局出具的2013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8.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未受登记机关处罚声明、年度人员福利支出明细、不保留财产权利的声明、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

注意:所有资料均应加盖我会公章。如一份材料含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指申请享受免税资格初始年度的前一年度。我会2014年申请2014~2018年度的免税资格,故“前年度”即指2013年。

相关材料准备说明:

1、申请资料清单:如无其他资料变动,修改资料份数及页数即可。

2、申请表:如无其他变动,修改时间即可。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3、申请报告:京财税[2014]546号和财税[2014]13号文件中均未提及申请报告内容,此次是按照国税局工作人员要求根据[2011]813号文件制作,重新申请时可根据新的文件和国税局工作人员要求修改。如要求无变动,只需修改其中的数据即可。审计报告中含所需的数据。

4、章程:使用盖有“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章程核准专用章”的章程复印。

5~7三份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013年度年检结论。需手写“此复印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一致,申请日期”后加盖公章。

8、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见文件夹8-1,8-2,8-3三份材料):对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工资水平分别进行说明。如无其他要求,只需修改部分数据即可。审计报告中含所需的数据

9、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10~13四份声明:未受登记机关处罚声明、年度人员福利支出明细、不保留财产权利的声明、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此声明在申请报告中均有,复制调整格式后盖章即可。

14、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满复审申请:修改时间即可。

**以上所有材料均见桌面/李文秀/行政/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编号1~14。

注意:所有资料均应加盖我会公章。如一份材料含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四、相关文件

 

2014年根据京财税[2014]546号财税[2014]13号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需注意相关文件更新及废止,需以最新文件为准。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