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税汇算,记得办理退税!

各位捐赠校友:

感谢您在2023年度通过新创公益基金会/北京校友会(简称“新创”)捐赠科大,2023年度汇算截止时间是2024年6月30日,如您2023年度已捐赠但未办理,可联系我们。2023个税汇算清缴申报需填入捐赠票据信息,我会通常以邮件方式告知,查询方式附后。

部分地方税务局会电话询问免税资质文件,为减少您的麻烦,您可以直接在办理时填写,请在备注处写上:京财税〔2023〕780号文,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一批。

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2023年度汇算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办理时,务必在图1中的备注处写上:京财税〔2023〕780号文,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一批。

图1:2023年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样例

新增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北京校友会)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1100005003064798
受赠单位名称 中国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
捐赠凭证号 10位编码捐赠票据 右上角
捐赠金额 票据页金额
扣除比例 30%

新增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新创基金会)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110000351273633E
受赠单位名称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
捐赠凭证号 10位编码(捐赠票据 右上角)
捐赠金额 票据页金额
扣除比例 30%
注:
1. 捐赠凭证号:见公益性捐赠统一票据 右上角(图2,如您未索取票据,请和我们联系);
2. 请在备注处填写:京财税〔2023〕780号文,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一批
3.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时,未超过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部分予以扣除,扣除比例请选择百分之三十
4. 留存捐赠票据。政策规定享受公益捐赠政策的纳税人要妥善保管捐赠票据,以便在税务机关后续有核查需求时予以配合。且财务人员报税时,捐赠票据为重要捐赠依据。

图2:蓝框内为捐赠凭证号 

图3:新增准予扣除捐赠额的操作

欢迎您继续支持母校发展!

感谢您通过新创公益基金会捐赠中国科大,支持中国科大人才引进基金、奖学金、助学金、关键学科发展基金等项目。如您愿意继续支持母校发展,我们也非常感谢!您可扫描二维码,即刻支持!

  微信捐赠:扫码即刻支持!

支付宝二维码:烦请备注"姓名+班级号

电子捐赠票据搜索方式

单笔捐赠超过1000元默认已开具票据发送到捐赠预留邮箱,您可在邮箱中搜索以下信息:

票据发送邮箱: bjczpjzx@czj.beijing.gov.cn

邮件标题:【电子票据】您收到一张新的电子票据,请您注意查收。

未收到电子捐赠票据

若您未收到捐赠票据或曾捐赠但需要查询金额,欢迎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我们,查询邮件格式建议如下:

联系邮箱:

标题:捐赠查询

正文:姓名+班级号+印象中的时间段+手机号

我们会回复告知您的捐赠金额,时间,渠道,票据编号等信息。

个税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1、新创基金会/北京校友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质在哪公布?

您可在京财税〔2023〕780号公告(2023年5月23日发布)“北京市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中找到我们,其中: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序号为170,中国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序号为263

京财税〔2023〕780号文件可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质

2、为什么个别地方税务机关说“民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没有找到新创基金会/北京校友会的免税资质?”

因为新创基金会/北京校友会不是在民政部注册的。我们注册于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故相关业务、资质等均由北京市民政局(非民政部)审批、发文等

民政部下发的免税资格文件仅包括直接在民政部注册的慈善组织,所以新创基金会/北京校友会的免税资质无法在民政部或非北京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中找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

中国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

联系电话:010-62566790

Email:

 

 

2024-03-04 上一篇: 2024年春节假期安排 下一篇: 助力上海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