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逸夫辞世,捐赠中国科大曾被拒?

1月7日,邵逸夫107岁高龄辞世。这位影视界巨子在大陆捐赠超百座大楼。不少中国大学图书馆或体育馆均以“逸夫楼”命名。邵逸夫与中国科大的渊源意外成焦点。多个网络渠道称,中国科大老校长谷超豪曾拒接“逸夫楼”。

中国科大新创校友基金会调查表明,邵逸夫先生确在1987-1988年赠款建设中国科大信息处理中心,但拒绝“逸夫楼”的传言纯属张冠李戴。

邵逸夫曾赠款建设信息中心

中国科大档案馆网站刊登的中国科大1987-1988年大事记记载:

1987年9月1日,“香港邵氏影业公司董事长、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邵逸夫先生向内地15所高等院校的项目提供一亿一千六百万港元的资助,我校是其中之一。”

1988年9月,“邵逸夫为我校筹建中的信息处理中心题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处理中心’。”

10月,“由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邵氏影业公司总裁邵逸夫先生赠款建设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处理中心落成。”

拒绝受赠“逸夫楼”?

新创基金会7日致电曾任中国科大副校长的韩荣典教授。韩荣典解释:当时多数高校选择用赠款盖楼,科大认为大学应培养人才,因此购买了最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他指出“但我们未预计到计算机科学发展太快了,这些计算机设备很快落伍了”。

韩荣典教授还介绍,邵先生可能对建楼留下永久的纪念更感兴趣一些。中国科大或曾通过中间人,联络邵逸夫先生,提出捐赠建楼的请求,但未能成功。韩荣典强调“这种接触,并不是双方正式的谈判,印象中是通过中间人转达。而邵逸夫先生后来可能又将慈善重点转向捐赠中小学,希望工程”。

孙适教授(曾任中国科大师资处处长、秘书长)关于信息处理中心建设的说法,与韩荣典基本一致,相互印证。孙适说:中国科大用邵逸夫捐赠款购买了DEC公司的计算机VAX8700,“当时是比较先进的”。其后,邵逸夫曾派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前来验收,当面人家当然没说什么。但应说人家是不太满意的,建楼可流芳百世,而计算机很快就过时了。”

孙适介绍,不少大学均有邵逸夫二期捐赠,例如建设科学馆,“安徽一些二流大学都有”,但中国科大未能继续获得捐赠款。由此或可推断,邵逸夫团队对此事的不满意。

张冠李戴的传言,谷超豪未允诺霍英东捐赠条件

1月7日《合肥晚报》《记者细数邵逸夫的安徽足迹》称:相比之下中科大则与中国拟建的第一栋“邵逸夫楼”,擦肩而过….1988-1993年期间,曾担任中科大校长的著名数学家谷超豪先生就拒绝了邵逸夫要在科大建设“邵逸夫教学设施楼”的提议。

类似说法出现在科学网多位博主的博客中,王铮(中国科学院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博客《请教:关于拒接邵逸夫楼》与陈安(8801,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员)《简评谷超豪先生【附《一个当年本科生眼中的谷超豪先生》》均提到中国科大时任校长谷超豪院士曾拒绝邵逸夫。

中国科大新创校友基金会7日致电黄吉虎(5807,曾任西区区长)、尹鸿钧(曾任副校长)、孙适与韩荣典四知情人士求证。他们的说法均一致。谷超豪校长曾在香港拜访霍英东先生。尹鸿钧等人回忆:霍英东提出了捐赠5000万元(孙适称为4000万元,具体金额应在附近区间)。其管家等人希望中国科大能授予霍名誉博士学位。 多位老教授证实,谷超豪校长持谨慎态度,答应“回去研究”。

尹鸿钧回忆“谷先生是较谨慎的。我不是替他辩护。授予名誉博士,不是个人而是要班子决定的。教委有核准权”。 多位知情人士回忆,谷超豪有所顾虑,主要担心名誉博士学位在中国极少授予。而孙适回忆“当时科大可能仅授予了丁肇中先生名誉博士”。

中国科大是否有权授予霍英东名誉博士?在当时是否犯忌? 知情人士判断并不一致,尹鸿钧坚持核准权在“教委”,而孙适认为中国科大应该有权。根据新创基金会查证:1983年底,霍英东捐资3500万港元,在中山大学兴建一座体育馆。 为感谢霍英东的慷慨捐资,中大提名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霍英东中山大学名誉博士学位。1987年2月7日,颁授学位仪式在中大礼堂隆重举行。

中国科大在1988-1990年左右争取霍英东先生的捐赠时,霍早已拥有中山大学名誉博士学位,由此推断,国家教委并不必然会否决此事。

孙适教授回忆,谷超豪先生此后曾多次想挽回、补救此事。在全国政协会议召开期间,谷超豪曾专门致电要求孙适赶往北京全国政协会议广东团(霍英东为广东团代表)。然而,霍有时只参加第一天的会议,因此无法约见。“我和老汤在1992年左右曾访问香港,想办法拜会霍英东先生。我们见到的是公子霍震寰先生”(注:此处孙适不能完全确认为震寰或震霆,老汤指汤洪高,曾任校长、书记。)。 霍公子非常客气,表示一定有机会支持科大。但孙承认,已错过争取捐赠的黄金窗口。

能否怪罪谷超豪?

90年代中期起,谷超豪先生未允诺授予霍英东名誉博士,“失去”千万元捐赠的故事即在中国科大校内流传。这个传言与2014年新创基金会的调查线索基本一致。

此事能否怪罪谷超豪先生? 数位科大校史知情人士表示,此事不应怪罪谷超豪——原因绝非谷超豪先生已仙逝。原副校长尹鸿钧教授主张:评论历史人物与事件,应考虑当时的情境。谷先生为人谨慎,当时科大情况困难,他需要向上汇报。也有校友主张,中国科大在88-91年左右即能主动出击,争取外界大额捐赠,这种努力与意识值得肯定。特别是谷超豪作为数学家能迈出这一步殊为不易。中国科大应当使用邵逸夫善款盖楼而非购买计算机,谷超豪应当允诺授予名誉博士,这均属“事后诸葛亮”,我们应宽容科大历史人物在特定时期的决定。未能当场拍板敲定捐赠,遗憾值得总结,“来者犹可追”,但归罪于老先生,则无必要。

新闻图片来源:信息处理中心图片来自中国科大校友总会。其余来自网络。

编者按:新创基金会编发以上新闻目的,旨在澄清不实传言,此外也希望往事能为中国科大争取未来社会捐赠的政策有所助益。尊重每位捐赠者,今日我们当对中国科大捐赠人邵逸夫先生再说一声:谢谢,走好!

2014-01-07 上一篇: 《运行经费审批制度》原则通过 下一篇: 坦然面对科大文化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