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基金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我会所有员工

三、 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

一、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奖品、带薪休假等。

二、具体奖励内容及奖励标准。

创新奖

员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和开拓项目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工作中不断提出创新、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为基金会提高劳动生产率5%,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优秀建议奖

对基金会的发展和管理问题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或十分关心基金会发展,经常提出问题的员工,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伯乐奖

我会鼓励员工举荐人才,被推荐者经面试合格被聘用并顺利转正后,推荐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给予推荐者一个月工资奖励(月薪为推荐者本人薪金)。

第三章 惩罚

一、惩罚方式:主要包括行政惩罚和经济惩罚。

行政惩罚主要为通报批评、辞退等;经济惩罚主要为现金罚款。两种惩罚方式可单独实施,也可同时使用。

二、具体惩罚内容及惩罚标准。

1、上班期间,员工私自外出没有与上级备案的,一经发现,我会给予员工事假处理,并予以100元惩罚,该笔罚款纳入员工奖励基金。

2、对虚报考勤(加班时间)的员工,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该笔罚款纳入员工奖励基金。

3、对员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按照不良影响的程度给予一定罚款。

2018-03-01 上一篇: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招聘启事 下一篇: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