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批准新创基金会法人变更

2018年1月25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出《行政许可决定书》(京民社许准变字〔2018 〕99号)。该决定书称“决定准予你基金会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石兵”。

1月10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校友基金会(注册名: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简称新创基金会)理事会在京进行,理监事会换届。因任期届满,理事会决议卸任。石兵(9913)、冯鑫(9517)、江涛(9310)、沈正宁(862)、孙晓润(8816)、陈佳(801)出任新创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沈春华(837)出任监事。稍晚的新理事会会议决定石兵任新创基金会理事长(即执委会主席,法定代表人);陈佳兼任财务委员会主席;增选刘志峰(9500)为理事(兼任秘书长)。

秘书处即日起向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呈报了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并获批复。25日,法定代表人变更获得批准,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向新创基金会颁发了新证照。

行政许可决定书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018-01-27 上一篇: 《运行经费审批制度》原则通过 下一篇: 中国科大珠三角新春座谈会落幕